根據自2023年12月31日起生效的經修訂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以及永順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本公司」)於2025年8月21日採納之經修訂及重列公司細則,本公司將以電子方式傳播日後的公司通訊(1)。自本函件日期起,除非有要求,否則不會將公司通訊的印刷本郵寄給 閣下。請注意,日後所有公司通訊的英文版和╱或中文版將以電子方式在本公司網站www.winsongrouphk.com及聯交所網站www.hkexnews.hk上提供。本公司不會於公司通訊刊發日期向股東發送公司通訊網站版本(2)的登載通知。本公司鼓勵股東主動留意網站上所有日後的公司通訊的登載情況,並自行瀏覽公司通訊的網站版本。
本公司將透過電子郵件以電子形式向公司之登記股東(「登記股東」)單獨發送可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3)。為了支持透過電子郵件發送可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本公司建議登記股東填寫並回傳申請表格。若本公司沒有登記股東的電子郵件地址或登記股東提供的電子郵件地址無法使用,本公司將發送可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的印刷本 (中英文)連同申請表格,以徵求登記股東的有效電子郵件地址,以便日後以電子方式發送可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登記股東有責任提供有效的電子郵件地址。如果公司向登記股東提供的電子郵件地址發送可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而未收到任何「未送達訊息」,則本公司將被視為已履行上市規則規定的義務。
為了支持透過電子郵件進行電子通訊,建議本公司的非註冊股東(4)向其持有公司股份的銀行、經紀人、託管人、代理人或香港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提供其有效的電子郵件地址。
倘若 閣下希望收到所有日後公司通訊的印刷本,請填寫本函背面的申請表格(「 申請表格」,亦可於本公司網站下載)並通過郵寄方式交回本公司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證劵登記有限公司,地址:香港夏慤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或發送電子郵件至6812-ecom@vistra.com。選擇接收日後所有公司通訊印刷本的股東將免費收到其所選語言(英文和╱或中文)的印刷本公司通訊。請注意,索取日後公司通訊印刷本的申請將於本公司下一個財政年度的最後一天到期前有效、或除非被撤銷或被取代(以較早者為準)。如果 閣下希望繼續接收日後公司通訊的印刷本,則需要進一步書面申請。
股東有權隨時可向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證劵登記有限公司發出合理通知(不少於7日),更改其日後公司通訊的語言選擇(英文及╱或中文),地址:香港夏慤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或發送電子郵件至6812-ecom@vistra.com。
有關(i)發佈公司通訊及(ii)索取公司通訊印刷本的安排詳情刊載於本公司網站的「投資者及媒體關係」部分。如 閣下對本函內容有任何疑問,請於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公眾假期除外)上午9時正至下午6時正致電本公司股份過戶登記分處電話熱線(852) 2980 1333,或電郵至6812-ecom@vistra.com。
附註: